挂牌价 231,200 元 保证金 60,000元 存放地 存放于湖南辰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厂区内。 报名开始时间:2024-08-15
报名截止时间:2024-08-21
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资产(废铁、废生铁、废钢丝绳、电缆铜、电机铜、杂紫铜、废不锈钢开关屏) | 项目编号 | N0124WZ240169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8-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8-2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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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存放于湖南辰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厂区内。 | ||||||||||||||||||||||||||||||||||||||||||||||||||||||||||||||
标的现状 | 转让标的物以实际交接为准,预估数量不是最终实际数量,最终实际数量以实际称重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231200.00(含税价)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辰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马文龙 联系电话:19118596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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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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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废旧物资挂牌基价的讨论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辰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
特别 |
1、本次转让资产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清单内披露的标的资产的质量、预估数量、品质等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如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本次资产转让,受让方需在资产所在地与转让方指定人员进行称重交接(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任何一方对称重重量有异议,可选择第三方称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4、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成交单价的确定: (1)本次转让采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最高报价为成交价。 (2)本次转让标的以转让底价成交的,各类废旧物资成交单价为各类废旧物资对应的资产转让单价。 (3)本次转让标的高于转让底价成交的,各类废旧物资成交单价=增值系数×各类资产转让单价,增值系数=成交价÷转让底价。 6、结算数量的确定:以转让方出具的废旧物资出库过磅计量单作为结算依据。 7、最终成交的交易价款=(废铁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废生铁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废钢丝绳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电缆铜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电机铜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杂紫铜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废不锈钢开关屏资产成交单价×实际称重吨数)。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人民币30万元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3、资产交接完毕,按实际交付总量计算和结算成交价款。 4、转让标的过磅后,按过磅重量计算交易价款(以下简称“实际价款”)。如实际价款低于预收价款,则转让方须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受让方相应差额;如果实际价款高于预收价款,则受让方须于3个工作日向转让方补交相应差额后方可提取全部转让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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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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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预收价款后3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预收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成交额的3.2%支付。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5、本次资产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看货联系人:马文龙 19118596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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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8-15 09:00:00 至 2024-08-21 17:00:00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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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6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08-2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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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8-15 09:00:00-2024-08-22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成交额的3.2%收取(买受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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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资产清单扫描件.jpg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罗经理 |
咨询电话 |
0731-84170056,1376277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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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蒋女士 :13100257552 | |
其 他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预收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8、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实际过磅重量计算成交额的3.2%支付。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爆破、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4、受让方须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5、本次资产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